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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申请

    选派范围:海外联合培养项目中派出留学生

    奖励期限:3-10个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