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服务指南  规章制度  学科建设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双一流”建设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双一流”建设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根据《控制科学与工程“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高峰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和要求,学院从2017年起实施青年拔尖人才类项目。

一、实施目的

人才引进和优秀人才培养是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学院通过实施青年拔尖人才类项目大力支持在岗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帮助学院青年拔尖人才成长,促进学院学科、科研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管理方式

1. 青年教师填报《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一流学科建设青年拔尖人才类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进行个人立项申报,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目标、经费预算、结题验收指标等;

2. 学院通过组织“双一流”建设专家小组评审和工作小组评议确定最终支持人员及经费额度;

3. 各青年拔尖人才类项目结合项目申报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实施,《项目申报书》中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将作为项目考核评估和建设实施主要依据;

4. 学院将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相应中期检查和终期答辩评审工作,并对各项目结合量化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评,未通过项目评审考评的项目,学院将在今后“双一流”建设年度不予支持。

三、项目建设要求

青年拔尖人才类项目在建设期内,应立足学科现状、学科发展和未来发展态势,结合自身发展方向,围绕“双一流”建设的目标和使命,瞄准国际学术前沿与国家重大需求,依托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研究、国家化合作交流水平,为“双一流”建设发展贡献助力。

四、其他说明

1. 项目内容包括建设青年人才科研发展的仪器设备平台、国际交流与合作两部分内容,项目资金预算在学校批复后予以执行,且当年预算需当年执行;

2. 各项目组在执行平台设备购买和国际交流经费使用的过程中,需遵照相关制度执行,确保使用流程符合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经费使用严格符合学校及国家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