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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双一流”建设国际交流平台实施管理办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双一流”建设国际交流平台实施管理办法

根据《控制科学与工程“一流大学、一流学科”高峰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学院继续深入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建设实施。

一、实施目的

依托“双一流”国际交流平台建设,鼓励教师出国交流、开展国际合作,参加学术会议科研;邀请外国教授访问,加强学院国际化课程建设,提升学院的国际化总体水平

二、实施内容

2017年度学院“双一流”建设国际交流平台拟针对教师出国及国际化课程建设两方面予以经费支持。

国际交流平台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内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与学生视野拓展计划,使用范围包括选派教师和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及聘请国外高水平大学教师短期授课与学术交流、国际化课程构建两类项目。

三、实施管理方式

1. 自行申报

申请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学院教师填报《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类项目申报书》,拟建设国际化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填报《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国际化课程项目申报书》进行项目申报;

2. 学院通过组织“双一流”建设专家小组评审和工作小组评议确定最终支持人员及经费额度;

3. 各项目组结合项目申报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实施,《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类项目申报书》中的“出访计划/来访计划”内容将作为项目考核评估和建设实施主要依据。国际化课程需要紧密结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国际化课程项目申报书》中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进行项目实施;

4. 学院将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定期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在项目建设终期,学院将进行终期考评,具体要求如下:

1)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教师需在项目结束后上报《国际交流工作总结》,并附加国际合作交流开展的图片资料;

2)开展国际化课程建设的课程团队需要结合课程建设,发表至少一篇教改论文,2017年年终提交国际化建设课程双语(或全英)对应的多媒体课件、教学大纲、教学讲义、参考教材等教学辅助材料,并于2018年开始在“郎世俊”自动化实验班中将所建设国际化课程推行双语(或全英)授课。

未通过项目终期测评的建设项目,学院将在下一年“双一流”建设年度不予支持。

四、项目建设要求

各项目组在建设周期内应立足学科现状、学科发展和未来发展态势,结合自身发展方向,加强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争创一流国际化办学水平,强力助推学科跃升发展。

五、其他说明

1.  2016年度申报但未执行计划的专任教师,本年度不能再次申报,鼓励各研究所和科研团队统一组织申报;项目资金预算在学校批复后予以执行,且当年预算需当年执行完毕;

2.  项目经费执行前需先经过学院审批,各项目组需提交相应审批材料:

1)出国访问交流项目经费审核提交材料:省政府批件、《预算审核表》、《出国人员备案表》、国外机构合法的邀请函或合作协议、出国交流具体任务及重要意义说明材料、护照复印件、出入境签证复印件、《出国费用核销明细表》、出国日程表、出国工作总结及国际合作交流开展的图片资料;

2)邀请国外专家来访项目经费审核提交材料:我方出具的合法邀请函或合作协议、外籍专家护照复印件、《东北大学要求国内或外籍专家学术交流预算/决算核销审核表》、登机牌、住宿发票、邀请国外专家来访工作总结及国际合作交流开展的图片资料;

3)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经费审核提交材料:公开发表论文录用通知、国际化建设课程双语(或全英)对应的多媒体课件、教学大纲、教学讲义、参考教材等教学辅助材料。

3. 各项目组在国际交流经费使用的过程中,需遵照相关制度执行,确保使用流程符合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经费使用严格符合学校及国家财政制度。